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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程序

        

    一、 项目申报单位

         本省登记、注册的单位可通过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申报国家标准项目。

    二、项目征集范围

         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0号)规定,工作基础较好,有必要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可申报国家标准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强制性标准项目

       1、项目申报公文(附件1)

       2、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预研报告(见附件3)

       4、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4)

       5、标准草案

    (二)推荐性标准项目

        1、项目申报公文(附件1)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5)

        3、标准草案

     

    四、申报要求

     

    (一)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请先阅读《项目建议书”模板及分析程序使用说明》(附件6)。填报《项目建议书》时,除标注"*"栏目内容必须填写之外,须在"备注"栏里填写项目经费预算信息,包括项目总预算,资金来源构成及负担比例等方面内容。

     

    (二)标准草案为word格式文档,编写时应符合GB/T 1.1的要求。

     

    (三)项目建议书与草案应使用相同的命名原则,例如:“温度压力安全阀建议书”和“温度压力安全阀标准草案”。

     

    (四)请登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gb.sac.gov.cn/stdlinfo/public/index.jsp)下载“项目计划文档分析程序”,并使用该程序对电子版的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进行分析。填报有问题的,分析程序将给出提示,请按照提示进行修改。填报正确后,通过分析程序生成打包文件。

     

    (五)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五、立项计划查询

     

        经我院提交的项目,起草单位应经常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页(http://www.sac.gov.cn/)查询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公告。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后,起草单位应与我院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工作进度。


    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查询:

     

    http://www.sac.gov.cn/SACSearch/outlinetemplet/gjbzjhcx.jsp

     

    国家计划项目查询操作说明:

    http://www.sac.gov.cn/bsdt/zn/201011/t20101118_2360.htm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7-88224152

     

    电子邮件:hbbzxxs@126.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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